河北省食用菌协会文件
冀菌协〔2016〕3号
河北省食用菌协会
关于召开全省食用菌表彰大会暨省协会
五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的通知
协会各会员、基地县(市)食用菌主管部门、食用菌相关企事业单位:
为引导和加强全省食用菌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与协同发展,积极促进食用菌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,省食用菌协会拟于2016年12月9日至10日在遵化市召开“全省食用菌表彰大会暨省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会议”(原拟定同时举办的“首届京津冀食用菌协同发展博览会”,因与其他食用菌展览展示会的时间相近或重叠,将择时另行举办)。
主要内容:
一、邀请食用菌主管部门领导、食用菌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等,讲课讲座,研讨互动,交流经验,合作对接。
二、通过开展评先评优活动,通报表彰一批全省食用菌现代园区示范基地县(市)、食用菌优秀龙头企业(专业合作社)、优秀(特色)品牌、产业扶贫突出贡献单位和优秀专家等(见附件)。
三、举行省食用菌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会议(见附件)。
四、会议报到及会议费用。12月9日报到,10日开会。会期一天。会议及报到地址:唐山市遵化市北二环西路49号 国际宾馆。会议住宿统一安排,食宿费用自理。住宿费:标准间160元/天。免收会务费。
国际宾馆电话:0315—6680088
交通路线及接站:乘火车在北京站下车的,在北京地铁1号线出A口、到对面的交通枢纽站(四惠公交车站),乘到遵化汽车站的公交车在遵化国际宾馆下车即可;乘火车在唐山站下车的,下车后请联系接站电话:152 3271 6662。
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做好准备,届时参会。
特此通知。
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:
张粉娥 手机:13703311881
刘春芽 手机:13028631632
张立华 手机:15933992519
电话:0311--66571595 88801506 66571607(传真)
电子邮箱:hebsyj@sina.cn QQ: 3152 8881 75
微信公众号:河北菌协(hebsyj)
附件:
1. 全省食用菌评选、表彰活动方案及申报表
2. 省食用菌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内容
附件1:
全省食用菌评先评优及表彰活动方案
为激发、鼓励行业企事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全省食用菌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,省协会拟组织开展全省食用菌评先评优活动,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、品牌和个人等,在省协会大会上进行通报表彰,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奖牌及证书。拟设评选项目及条件程序如下:
一、“河北省食用菌现代园区示范基地县(市)”(其评选及基本条件,另行专项规定通知)。
二、“河北省食用菌优秀龙头企业”、“河北省食用菌优秀龙头专业合作社”。基本条件:
1. 为省食用菌协会会员单位(包括新入会单位)。
2. 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3. 企业经营规模较大、经济效益较好、行业带动及辐射能力较强、发展前景看好等。
4. 单位申报,并经省协会常务理事以上单位推荐同意。
三、“河北省食用菌优秀(特色)品牌”。基本条件:
1. 推选品牌的企业为省食用菌协会会员单位(包括新入会单位)。
2. 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3. 该品牌产品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;经过QS认证或通过无公害、绿色食品、有机认证。
4. 推选产品已取得注册商标,具有省级著名商标、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产品,优先参评。
5. 推选品牌市场认可度较高,企业未出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质量安全事故。
6. 单位申请,并经省协会常务理事以上单位推荐同意。
四、“河北省食用菌产业扶贫突出贡献单位”。基本条件:
1. 为省食用菌协会会员单位(包括新入会单位)。
2. 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3. 在组织、创新、发展食用菌产业,特别是精准扶贫、致富农民和美丽乡村建设中,经济效益较好,社会效益明显,农民群众满意,政府部门认可。
4. 单位申报,并经省协会常务理事以上单位推荐同意。
五、“河北省食用菌优秀专家”。基本条件:
1. 在全省食用菌科研创新、产业指导、科学管理及技术培训、推广和服务等方面,成绩突出、行业认可、群众受益、影响较好。
2. 会员单位提名申请,并经省协会常务理事以上单位推荐同意。
参加上述评选活动的申报单位,需在2016年11月20日之前,将申报表报省协会秘书处。
附表:1. 河北省食用菌优秀龙头企业申报表
2. 河北省食用菌优秀龙头专业合作社申报表
3. 河北省食用菌优秀(特色)品牌申报表
4. 河北省食用菌产业扶贫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
5. 河北省食用菌优秀专家申报表
点击下载附表1-5
附件2:
河北省食用菌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内容
一、会议内容
传达贯彻全国食用菌有关会议精神。
审议通过调整增加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理事的议案等。
报告协会工作及财务工作情况。
二、时间、地点(到会后详见通知)
三、参会人员
各副会长、理事(监事)单位,推荐评选表彰的先进单位代表,食用菌相关企事业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。
四、交纳协会会费
2016年度协会会费仍按照减半标准交纳。请各单位(包括新会员)按照相应标准提前汇付交纳,或带到会上交纳。
减半后计收的会费标准为:
副会长单位:2500元/年(社会团体、科研院所500元);
常务理事(监事会主席)单位:1000元/年(个人500元);
理事(监事)单位:500元/年(个人300元);
会员单位:300元/年;
个人会员:100元/年。
收款单位:河北省食用菌协会
开户银行: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金马支行
账号: 1166 0000 0003 80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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